2022-2023年汉江航道应急抢通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2-2023年汉江航道应急抢通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鄂交发【2021】13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汉江航道应急抢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北京北卫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的委托,现对“2022-2023年汉江航道应急抢通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022-2023年汉江航道应急抢通工程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北卫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8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字BWXB2021-191

项目名称:2022-2023年汉江航道应急抢通工程设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和服务范围:2022-2023年2个年度,根据汉江干流全线航道水毁情况,按照招标人指令,对整治建筑物损毁和出浅浅滩进行现场测量,并制定整治建筑物损毁维修、浅滩疏浚(清障)的应急抢通设计方案。服务范围包括现场测量、工程方案设计、设计评审、工前复测、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施工期及后期设计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北卫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龙源国际广场B座901室)

3.方式:现场领取。获取需携带以下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及身份证原件供审核。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月1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 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85号武汉五月花大酒店三楼会议室湘江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官网、北京北卫旭博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官网上进行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

地址: 武汉市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71号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027-83465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北卫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龙源国际广场B座901室

联系人:孙朋可

电话:18771072609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运行业甲级或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投标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内河1000 t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

注  1、近5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在 2016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则需额外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

4、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投标人对以上第5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 1个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测量工程分项

负责人

1

工程师,近 5 年内担任过 1 个 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的测量工程分项负责人工作。

注:1、须提供2021年6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须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应附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为本人业绩的,应增加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近5年”指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